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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6-01-20 10:31:00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数:3688

Ⅰ、指引简介

A.定义

约束物品是指任何用于病人身上或用于病人周边的装置、物料或器具,使病人的活动受限制。常用物品包括:安全背心、软布条、软布手套、座位安全带、连桌面座椅、床栏及有垫护腕等。

B、使用约束物品可能带来之不良后果

1、因不能活动引致身体及功能疾病

   --增加医院感染及压疮发病率

   --全身状况转差

   --功能衰退,例如:失禁、行动能力减退

2、因约束引致心理疾病

   --精神压力

   --激动、攻击性、谵妄

   --意志消沉、侮辱、孤立、愤怒、惊慌

   --养成依赖性

   --退缩、无助、减少自主及降低自尊

3、因约束导引致身体受伤

   --缠颈而造成的呼吸窒息

   --胸部受压而造成的窒息

   --肠脏梗塞

   --试图松脱约束导致的摔跌创伤

--皮肤创伤及溃疡

--神经损害

Ⅱ、使用约束物品一般原则

1、约束物品不能随便使用,只能作为最终考虑。

2、约束物品只应在其他护理方法不能达至预期效果时才使用。

3、须尊重病人尊严与不受约束的权利。

4、定期评估需要、情况及预期效果。

5、向病人及家属解释使用约束物品的原因。关于使用前先获取病人/家属的知情同意。

6、约束物品必须根据护士专业判断使用。

7、使用约束物品不需要医生开医嘱,但须清楚记录使用的原因及使用期间的观察,如有需要应咨询医生的意见。

8、在非紧急情况下,约束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、护士及病人、家属共同决定。

9、约束物品不应只为方便医务人员而使用。

10、使用时间必须为最短,若不需要应即解除约束物。

11、在使用期间须记录使用约束的原因、时间及观察结果。

12、定时观察病人的状况及照顾病人的需要。

13、定期试用其他护理方法与较少限制的方法并记录其结果。

14、护士应具有足够观察与使用约束物品的训练。

15、约束物品绝不能作为一种惩罚或替代护理病人的方法,

Ⅲ、约束物的应用

A、不需约束

1、病人行为正常,有定向力,并不需要任何约束装置。

2、病人在椅/床上有轻微滑下或过急站立倾向。此类病人有足够自理能力及只需要稍为提醒而非使用约束,例如:可自行解开之座位安全带。

B、需要约束

此类病人可能有以下情况“

1、病人有精神或认知障碍而可能对个人或他人造成严重危险,例如:昏乱、过分活动、暴躁等。

2、病人需要使用维持生命仪器期间,静脉导管/中央静脉压导管、气管内导管/气管切开导管等,可能需要使用约束物以确保有效的治疗。

3、如已使用其他护理方法但病人任有可能高度跌倒风险。

4、病人有行为问题而可能对个人或他人造成严重危险,例如:伤害让人、伤害自己、暴力倾向、好斗、扰乱等。

Ⅳ、评估

使用约束物品最佳方法是在使用前仔细评估病人的需要,包括:疾病、身体、精神、心理、行为及环境因素。并为病人制订护理计划。

1、疾病状况

--感知功能,例如:视觉障碍、听觉障碍等

--所患疾病,例如:感染

--药物使用,例如:药物剂量是否与病人的年龄符合、药物互相影响的可能性等

2、身体状况

--日常活动水平

--身体稳定性、肌肉力量、耐力、关节活动范围

--坐姿及平衡

--活动能力及步行稳定性

--小肌肉协调

--日常活动跌倒风险

--康复机会

3、精神状况

--清醒程度、专注及集中能力

--人物、地点、时间定向性

--近期及远期记忆

--判断能力

--沟通能力

4、心理及行为状况

--暴力或好斗行为、过分焦虑或挫折、情绪、害怕跌倒、游走行为

5、环境情况

--环境阻碍可引发病人跌倒,例如:地面湿滑、病床过高、座椅或病床不稳

--环境打扰而刺激病人,例如噪音

--座椅装置物、座椅、轮椅及助行器的合适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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